1986年11月21日,立法院廢止1936年12月11日在大陸制定,12月23日公布,但施行日期一直沒有以命令定之的《最低工資法》23條,1986年12月03日總統公布廢止。[2] 1988年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過《基本工資審議辦法》之後,制定基本工資的相關政策,並開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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